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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房价上涨,加上还要等一年半才能接房,老李起诉开发商
作者:玉檀香木门   发布时间:2017-11-03 10:19:13   浏览次数:568

木门厂 解析 房宣传单上的户型和房屋实际户型不一样,而且其中一个卧室面积还缩水,谁摊上这事都会不满意。可是,一个购房者为此状告开发商虚假宣传时,却输了官司。律师称,要想让宣传单具有法律效力,除了要求开发商盖章确认,还要让内容落实在购房合同中。

2012年11月,老李夫妇(化名)拿到江北区海尔路某楼盘售房宣传单,经过数日考察,定下一套建面58.49平方米的期房,缴清房款39万余元。去年初接房时,他发现房屋户型与开发商宣传的完全不一样,其中一个卧室被截去约4平方米。双方几经商议,决定解除合同后换房,新房总价53万余元。

由于房价上涨,加上还要等一年半才能接房,老李起诉开发商,索赔违约金、房屋差价等7万余元。老李出示了户型宣传单,认为开发商故意隐瞒事实真相。开发商则称,宣传单没有公司的盖章确认,房屋户型应当以合同为准。另外,最初的合同已经销毁,无法出具。

近日江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,宣传单上的户型图不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,老李没能举示充分、有效的证据证明被告的违约行为;老李索赔换房差价,不符合法律规定,故判决驳回老李的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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